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三期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于10月14日前将推荐学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三期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中评协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三期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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